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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

  1、听取市局该项工作情况汇报,全面了解市局在2011年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监管工作整体部署情况、对监管次数及覆盖率的完成情况(如不能按时完成,必须书面说明具体原因及采取的措施)、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存在问题以及解决方法等。
  2、检查市局是否制定基本药物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3、检查市局是否按照《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配送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冀食药监市〔2010〕167号)要求建立本辖区配送基本药物企业和医疗机构的档案。
  4、调研了解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对药品经营企业、基层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影响等。
  (二)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检查内容
  1、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经营行为是否规范。
  2、该企业所经营的基本药物(2011年3月31日以后生产的)是否附电子监管码;以及电子监管执行情况、基本药物核注、核销情况。
  3、企业是否建立药品供应和配送客户档案,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将客户名单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4、查看市(县)局对企业日常监督检查中现场检查笔录,对存在的问题企业是否整改到位。
  5、了解企业基本药物配送完成情况。
  (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机构检查重点
  1、基本药物购进、验收是否符合要求。
  2、药品储存是否符合要求。
  3、药品的保管、养护是否符合要求。
  四、检查要求及结果处理报送。
  (一)认真填写检查表。项目填齐全,每位检查员均签字。
  (二)配送企业和基层医疗机构检查中,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市局要配合检查组做好现场笔录,查处问题的证据复印一份附表后。
  (三)查出的问题具体由市局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整改报告于12月5日前报省局市场处。
  (四)提出综合评价意见,写出整体检查报告。(包括检查整体情况、整体评价、市局工作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工作亮点、主要存在问题、完善措施、意见和建议以及调研情况。)

  附件2:
  专项检查评定表

  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检查评定表(一)
  (市局)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结论

1、2011年在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监管工作整体部署情况

听取汇报

查看档案

有(材料附后)                  无

2、是否制定基本药物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听取汇报

查看档案

有(材料附后)                  无

3、是否建立本辖区配送基本药物企业和医疗机构监管档案

听取汇报

查看档案

有             无

调研

题目

听取市局意见,了解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对药品经营企业、基层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影响。(材料附后)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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