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金融办等单位2012年西安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2〕1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制定的《2012年西安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2012年西安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气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支农惠农政策精神,促进我市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不断提升农村保险服务水平,实现农村民生持续改善和社会安定祥和,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金融办等单位2012年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构建和完善农业生产风险保障体系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主线,以促进我市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农村民生持续改善和社会安定祥和为目的,以农户自愿为前提,积极贯彻落实中、省有关发展农业保险的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农业工作部署,逐步建立规范有序、服务到位的农业保险工作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开展农业保险试点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依法合规、自主自愿、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
二、主要内容
(一)试点品种
中央和省财政扶持试点品种:能繁母猪、奶牛、小麦、玉米。
西安市财政扶持品种:设施蔬菜、核桃。
(二)试点区域和规模
能繁母猪、奶牛保险在全市范围内采取重点扶持规模化养殖企业和小区的方式开展;小麦、玉米保险在临潼区、户县、高陵、蓝田开展试点工作。其中临潼区试点小麦30万亩、玉米40万亩;户县试点小麦30万亩、玉米40万亩;高陵县试点小麦10万亩、玉米10万亩;蓝田县试点小麦20万亩、玉米20万亩。
设施蔬菜保险在高陵县、阎良区、临潼区开展试点工作。其中高陵县试点日光温室大棚5000亩;阎良区试点钢架大棚5000亩;临潼区试点钢架大棚50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