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校园、安全社区等创建活动和我市第1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及“安康杯”竞赛活动,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努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广泛组织多种形式的安全发展公益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大力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产、平安生活”的社会氛围。
(三)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和核心,把“企业安全生产、群众平安生活”作为践行安全发展理念、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加强目标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快安全文化建设、切实推动企业精细化管理和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大力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狠抓应急管理工作为主要措施,以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切实把各项责任、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
继续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区县、各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市政发〔2012〕40号)要求,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厉打击辖区内(或监管行业领域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切实落实县乡政府“打非治违”责任,探索建立重点领域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完善地方、部门、区域间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联合工作机制,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对查出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等惩治措施,对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事故及谎报、瞒报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要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和黑恶势力,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政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