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
(陕价行发〔2012〕61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新闻出版局、教育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出版局、科教发展局,各有关出版、发行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975号)要求,现就加强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重要性
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关系广大中小学生的切身利益。切实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秩序,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保障改善民生的要求,是治理教育乱收费、减轻学生经济负担的重要措施。各级价格、新闻出版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协作,紧密配合,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切实履行好价格政策监督、出版资质和内容质量审查等管理职责,共同做好教辅材料市场规范管理工作。
二、明确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政策
1、本通知所称中小学教辅材料(以下简称教辅材料)是指与中小学教科书配套、供中小学学生使用的各种学习辅导、考试辅导等方面的图书。
2、根据教辅材料出版发行和选用的现状,实行不同的价格监管政策。对列入《陕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教辅材料试行政府指导价,按照总体保本微利的原则统一制定印张基准价格,限定发行费用标准;对未列入《公告》的其他中小学教辅材料,仍由出版单位自主定价。
3、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目标是通过健全公开透明、科学有效的价格机制,规范教辅材料出版发行市场价格行为,指导出版单位合理定价,切实降低教辅材料价格,纠正教辅材料出版、发行、使用中的不正之风,促进新闻出版行业和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切实做好列入《公告》的教辅材料价格管理工作
1、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公告教辅材料印张价格按不高于国家规定的基准价格执行,具体价格水平见附件一。制定教辅材料零售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零售价格=﹝印张价格×印张数量+封面价格﹞×(1+增值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