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二)负责州政府门户网站“西部庭州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维护和加载更新州人民政府公开的政府信息,负责州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网上发布工作。
  (三)负责统一组织建设、管理、维护州政府部门子网站和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专栏,并承担对州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工作。
  (四)组织编制州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州政府网站发布;督促检查州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
  (五)负责对县市、州直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的制定和考核评定工作。
  (六)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事宜。
  各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要健全领导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指定专门机构、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执行年度工作计划,积极落实区、州安排部署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并加强与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的联系对接,及时准确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方便工作对接,请各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将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具体专(兼)职工作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于7月11日前报州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人:喻丽,电话:2358333。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为全面落实《条例》规定,全州统一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即以“西部庭州网站”为中心,各县市(园区)和州直部门通过“西部庭州网站”统一预留的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外发布政府主动公开内容和依申请公开内容。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政府网站管理,逐级督促检查,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在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中的作用,积极为媒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内容保障。
  四、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按照国务院及自治区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今年我州将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安全生产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各县市(园区)、各部门在做好上述重点工作的同时,要按照《条例》规定,全面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要及时、主动公开,并不断扩大公开信息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