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郑州市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行政执法卷宗的通报
(郑政文〔2012〕1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1年,我市推行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狠抓制度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和成效,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优秀行政执法卷宗。为推动工作,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市政府决定,对中原区人民政府等30个先进单位、郑州市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办理的张永林乱停乱放车辆行政处罚案等10卷优秀行政执法卷宗予以表彰。对于2011年度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较差的单位,已在《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郑政文〔2012〕133号)中予以通报批评。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推行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目标,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取得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成效,为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郑州市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30个)
2.郑州市2011年度优秀行政执法卷宗(10卷)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
郑州市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30个)
中原区人民政府
金水区人民政府
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
巩义市人民政府
登封市人民政府
惠济区人民政府
国家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
郑州市卫生局
郑州市物价局
郑州市水务局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郑州市民政局
郑州市国家税务局
郑州市粮食局
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郑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郑州市公安局
郑州市林业工作总站
郑州市西黄刘木材检查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