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组织省直医疗单位开展“阳光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
(2011年11月4日)
省直各医疗单位:
为深化“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主题实践活动,推进省直医疗卫生系统纠风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根据省民主评议办公室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省直医疗单位开展“阳光服务”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围绕“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主题实践活动,从现在起到明年2月底,集中四个月时间,组织省直医疗单位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市场、进工地,开展 “阳光服务”活动。这是密切和改善医患关系,推进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上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百日竞赛活动的重要内容。省直各医疗单位一定要提高对这项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都要成立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纠风工作的负责同志亲自抓,纠风办和有关科室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省直各医疗单位都要根据对口服务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伍,二级医院要组建3支以上志愿者服务队,三级医院要组建5支以上志愿者服务队,每支服务队由5-10人组成,由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任队长。服务队组成后要进行必要的培训,单位领导要进行动员,讲清这次活动的意义、目的和具体要求以及工作纪律。服务队员的组成既要注意选择政治素质强,服务态度好又有一定群众工作经验的同志,还要根据对口服务单位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的选派一些业务骨干参加。
二、活动内容
1、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树立行业形象。既要宣传防病治病的基本常识,又要宣讲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卫生改革和发展给群众带来的实惠和好处,以及医改的成果,还要宣传医院的特色和惠民便民措施。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既可以组织专家进行健康讲座、健康咨询活动,也可悬挂展牌,图文并茂的宣传卫生政策和防病治病知识。为了搞好这次活动,卫生厅统一印制了反映卫生改革、发展成果和有关医改政策的宣传册,各单位在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时要向群众发放,同时还可以自行印制反映医院情况的宣传资料予以发放。
2、征求意见,自查自纠。省直医疗单位要按照对口服务的要求主动上门征求意见。了解广大干部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广泛征求我省参评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卫生行业和医院管理、服务、收费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纠、以纠促建”的原则,对查出来的问题和不足,要深入查找原因,采取措施认真解决,并建立健全防范问题发生的各种制度机制,切实堵塞漏洞,努力做到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患者零投诉、问题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