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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口岸管理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意见

  (十一)扎实推进“长三角”区域大通关建设协作。各有关方面要认真落实江苏、上海和浙江三地政府以及三地口岸办公室先后签署的《长三角区域大通关建设协作备忘录》和《推进长三角口岸城市群大通关合作协议》,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项目合作为抓手,以口岸信息化联动为支撑,以口岸查验、运营单位和相关企业为主体,以长江三角洲口岸城市群为载体,大力下移通关协作的工作重心,务实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通关一体化。当前,要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围绕干支线中转、铁海联运、空陆联运、水水中转和保税物流,通过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口岸资源的合理分工协作,实现合作项目直通式对接,在区域通关一体化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
  (十二)加速建设电子口岸。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快省电子口岸建设步伐。按照整合口岸体系、减少通关环节的总体要求,制定标准规范、设计操作流程,通过跨部门、跨区域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建立申报、审单、验放一体化的快速查验监管机制,最终使报关、报检、收付汇、退税、加工贸易审批备案,以及订仓、仓储、运输等通关作业和运营各环节通过电子口岸一个窗口申报办理,实现通关作业无纸化。
  (十三)深入开展口岸文明共建活动。要以建设“安全、高效、廉洁、和谐”口岸为目标,以“优化通关环境、优化口岸服务、优化协作配合、深化廉政共建”为主线,不断健全机制、拓展内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将口岸文明共建活动广泛持久地推向深入。当前,要结合开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解三促”活动,着重抓好思想道德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建设,共同优化口岸执法和服务环境。
  五、促进口岸资源整合
  (十四)加大对重点口岸的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呼应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加快推进长江江苏段“国际海港区”建设。配合做好12.5米深水航道延伸至南京的疏竣工作,并根据航道综合情况调整外贸船舶进出长江的控制标准。根据江苏沿海发展战略和建设国家东中西部示范区的要求,大力推进连云港港30万吨深水航道、赣榆港区和航道以及港口集疏运系统等重点工程建设,在港口运载能力和功能上实现新突破;积极协调和促进相关单位与部门用好政策优势,发挥新欧亚大陆桥东桥头堡的作用,大力发展铁海联运、海陆联运,加密集装箱班列,提升口岸通关查验服务水平,吸引更多中西部货源从连云港港出海;加强与大型船公司、物流运输公司的合作,开辟更多航线,增加干线集装箱挂靠,提高连云港口岸的远洋运输能力。积极支持太仓港口岸开辟近洋和远洋国际航线,增加国际干线集装箱班轮挂靠;加大投入、协调解决工程用地等矛盾,支持太仓港信息中心、口岸集中查验中心、危险品堆场、锚地和监管救助综合基地“五大中心”建设。支持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和苏南国际机场充分发挥其在IT等高端制造业产品的分拨、交易和集散作用,加快外贸物流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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