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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意见

  (三)深入开展质量强市活动。将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市、区)目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大组织实施力度,按照“丰富内涵、提升层次、整体推进、扩大影响”的要求,全面推进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市、区)建设,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创新质量发展机制,优化质量发展环境,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到2015年,所有省辖市整体开展质量强市活动并争创全国先进单位,所有县(市、区)全面开展质量强县(市、区)活动并达到省考核标准。
  四、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一)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完善行政许可、监督执法等的程序和制度,并将质量安全监管链条向前后两端延伸。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的监管,强化对食品、药品、妇女儿童老人用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重要消费品、应急物资的监督检查。推动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强化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学校和托幼机构、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以及生产、流通、进出口、服务等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增强质量安全溯源能力,建立质量安全联系点制度,健全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完善《质量信用评价工作规范》地方标准,建立规范的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实行质量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完善质量信用奖惩制度。整合质量安全监管信息资源,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质量信用等级指标体系和质量信用管理信息化系统。鼓励和规范发展质量信用服务机构、评价机构,促进质量信用产品的推广应用。
  (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强化市场监督管理,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质量执法,严厉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质量问题集中整治。完善并落实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五、创新质量发展机制
  (一)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充分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维护质量安全,积极发挥市场和企业在促进质量发展中的能动作用。加强政府质量综合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合理配置行政资源,建立完善覆盖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的质量监管体系,提升质量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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