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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河北省县级疾控实验室技能大比武盲样测试及现场考核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河北省县级疾控实验室技能大比武盲样测试及现场考核的通知
(冀卫疾控〔2011〕42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河北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技能大比武活动方案》,我厅拟于11月10日-20日组织开展全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技能大比武决赛阶段盲样测试及现场考核工作。为保证盲样测试及现场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盲样测试及现场考核对象

  各市推荐参加决赛阶段比武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代表队。

  二、组织实施

  (一)盲样测试(11月10日-17日): 11月10日前,省疾控中心向每个参赛县级疾控中心随机发放理化、微生物盲样各两种,11月17日前,各参赛疾控中心向省疾控中心质检处报送盲样检测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通过特快专递,时间以收寄时间为准)。

  (二)理论考试及现场考核(11月8日-11月15日):由省疾控中心组建6个考核小组分赴各地进行理论考试和现场考核,每组包括带队领导(组长)、质量管理、理化检验、微生物检验各1人,具体分组见附件。原则上每个单位考核时限为1天。

  1、理论考试,答题时间为1小时,试卷内容包括质量管理、理化检验、微生物检验、传染病检验四方面内容,每个单位选派4人参加,考试结束现场封存答卷,于考核结束时交省疾控中心质检处。

  2、现场考核。考核组随机抽取各个专业具有代表性的检测项目(县级疾控机构应具备的各专业具有代表性的检测能力),对各单位质量管理和实验室操作进行全程现场观察和关键环节提问,考核组组长负责汇总得分并将详细得分表报省疾控中心质检处。

  三、其他事宜

  (一)考核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考核组成员,灵活控制时间,按照要求完成考核工作,填写考核评价表(质量管理、理化和微生物考核表),确定各市参赛县级疾控中心的现场考核成绩(排名)并报省疾控中心质检处。

  (二)各设区市卫生局和市级疾控中心要积极配合考核组做好现场考核工作。一是明确一名联络员(11月4日中午下班前,各地要将联络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报省疾控中心质检处),全程配合考核组做好现场考核工作;二是考核组现场考核期间所需车辆由当地设区市卫生局或市级疾控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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