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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冀卫疾控〔2011〕41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冬季即将来临,随着天气的转凉,我省已进入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为有效防控麻疹、流感等冬春季传染病疫情的发生,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冬春季节麻疹、流感等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本辖区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危险因素,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级疾控机构要认真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应急队伍建设,检测试剂、预防性药物和疫苗的储备。一旦发现疫情苗头,要做到人员、设备、药物、试剂、疫苗、车辆“六到位”,确保能够及时赶赴现场,迅速开展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流行蔓延。

  二、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疫情报告质量的监督检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各地传染病疫情控制和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认真开展疫情监测,坚持每日审核和分析医疗机构疫情报告,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实现对流感等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早期预警和预报,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一旦发现暴发疫情,要立即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点处理,及时有效地采取防控措施。

  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预检分诊工作,特别是要充分发挥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科作用,做好对具有呼吸道症状发热患者的预检分诊、诊断和鉴别诊断工作,合理分流,并根据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救治措施。医疗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协调配合,密切合作,支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传染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预防控制工作,建立起防治结合的有效工作机制。

  各级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教育等各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重点加大对学校、托幼机构、集体单位及重点地区、重点机构、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力度,指导学校和集体单位做好晨检、因病缺勤追踪、疫情报告、健康教育等工作,严防疫情的发生与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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