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由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牵头,开展以机械加工、铸造、装备制造、有色等行业为重点的易燃易爆气体专项执法行动。
四是由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牵头,开展以粮食加工、冶金有色、纺织、造纸、羊绒加工等行业为重点的可燃粉尘专项执法行动。
五是由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牵头,开展以水泥、翻砂作业、露天采石场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的职业危害专项执法行动。
六是由省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牵头,开展以打击小煤矿整合期间偷开偷采为重点的煤矿专项执法行动。
七是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执法行动。公安部门重点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车辆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违章占道、证照不符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重点查处非法经营、不进站经营、沿途揽客、客运车辆超员、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汽车客运站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和“两表一单”制度的落实和公路安全设施情况。
八是由省公安厅牵头,开展以排查治理火灾隐患为重点的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执法行动。
九是由省住建厅牵头,开展以建设工程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为重点的建筑施工专项执法行动。
十是由省质监局牵头,开展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为重点的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
2.省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也要结合季节特点,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执法行动。各设区市、县(市、区)安委会要按照省安委会统一部署和有关上级部门的安排,积极配合,并结合本辖区特点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等形式多样的执法行动,形成“奋战一百天,安全保两会”的强大执法声势。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四季度是我省重特大事故易发期,省第八次党代会和各级“两会”即将召开。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省委书记张庆黎同志9月14日在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和张庆伟代省长在省安监局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决战四季度,安全隐患销号”行动和“奋战一百天,安全保两会”专项执法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针对本行业、本辖区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和薄弱问题,大力开展执法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四季度和明年“两会”期间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党委负总责,政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对隐患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要对当地政府主管领导进行约谈并在全省通报。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的地区,要按照冀政办〔2010〕2号文件的要求,严肃追究县、乡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