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巴政办发[2012]10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2年自治州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2012年自治州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12年自治州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主动出击,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加大严惩重处力度,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多发态势;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努力消除监管盲区、死角,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促进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一、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
(一)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集中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要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坚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加大对保健食品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完善制度,建立购销台账、执行进货检查验收、落实索证索票工作制度。(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生产环节由质监局负责,流通环节由工商局负责,养殖环节由畜牧兽医局和水利局负责,保健食品和餐饮环节由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二)深化重点品种综合治理。继续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综合治理,重点加强专项执法,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业清理,整顿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履行自检义务,提高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控制能力;加快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生产环节由质监局负责,流通环节由工商局负责,养殖环节由畜牧兽医局和水利局负责,保健食品和餐饮环节由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农产品由农业局负责,餐厨废弃物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