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州旅游局自治州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巴政办发[2012]9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州旅游局《自治州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自治州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指导意见
(州旅游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和自治州旅游产业发展暨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启动大会精神,加快我州重点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步伐,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优势旅游资源转换,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景区功能转型、产品创新、要素完善,打造一批生态环境优美、文化特色鲜明、服务品质优良、综合效益显著、市场竞争力强的国家5A级旅游景区。
二、工作步骤
巴音布鲁克、博斯腾湖、胡杨林公园、罗布人村寨四个景区具备创建5A的资源条件。通过对各景区发展水平、创建主体、规划准备及建设资金落实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我州创建5A景区工作进度提出如下安排:
(一)准备动员阶段:2012年3月-2012年9月。
(二)整体创建阶段:2011年9月-2015年6月。
第一批:博斯腾湖景区、巴音布鲁克景区,2012年3月-2013年8月。
第二批:罗布人村寨景区、塔里木胡杨林景区,2013年1月-2015年6月。
(三)分批申报阶段:
第一批:2013年3月。
第二批:2014年3月。
(四)分批验收阶段:
第一批:2013年9月-2014年8月。
第二批:2015年9月-2016年8月。
(五)分批总结表彰:
第一批:2014年12月。
第二批:2016年12月。
三、任务分解
(一)承办单位:博湖、和静、尉犁、轮台县人民政府。制定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实施方案。对照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评分体系,结合实际,分解落实创建5A级旅游景区各项具体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完成时限和有关要求。抓好创建景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开辟创建宣传专题与专栏;重点做好创建景区内的农牧民的转移安置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对创建景区工作的支持力度;抓好县城通往创建5A景区沿线各乡镇的环境卫生治理及绿化美化,确保以干净整洁的环境迎接初检和验收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