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委托北京大学医学部举办“中青年学科骨干研修班”的通知
(冀卫科教〔2011〕36号)
各市卫生局、各有关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
为提高我省临床医学整体水平,加快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培养,经协商,我厅继续委托北京大学医学部举办“中青年学科骨干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及选拔条件
培养对象主要从省、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原有的88个以及今年新申报的76个共164个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中选拔,推荐人选应具备下列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科学作风与职业道德;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较为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英语并达到四级以上水平;年龄40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研修时间与内容
研修时间为2012年2月-2013年1月。学员入学后先集中3周时间在北京大学医学部上课,然后到研修医院从事临床工作。
研修内容主要是本专业三级学科领域理论和技能,重点为国内外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有专人指导,指导老师一般为硕士生导师。培养对象结业时应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论文并通过专家组答辩。学习期间还将安排专题讲座,主要介绍各学科公共课程及新进展。
三、选拔程序
(一)各单位负责考评、推荐符合条件人选。被推荐人员(包括免试外语人员)应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并附省级以上主要论文、成果及有关材料复印件。单位考评小组的考评意见填写在《北京大学医学部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的“专家推荐意见”栏中(要求有专家亲笔签名)。
(二)省直医疗单位将本单位推荐人选汇总后报我厅科教处;市级医疗单位将推荐人选报各市卫生局,由卫生局汇总后报我厅科教处。
(三)被推荐人员于10月29日上午9:00-11:30参加我厅统一组织的英语考试(详见外语考试须知)。
四、待遇及要求
(一)省卫生厅为研修人员支付培养费12000元/人,研修人员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由北京大学医学部颁发访问学者证书。住宿可由北京大学医学部协调安排(住宿费由派出单位负责)。按照我厅冀卫办字(1996)第1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研修人员学习期间,除享受工资、平均奖金等待遇不变外,每月由单位发放200元交通及生活费用补助。
(二)研修人员必须遵守《学科骨干培训班管理规定》,一经录取,不得中途退学。在京学习期间,必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如有中途退学或其他严重违纪现象,我厅将向派出单位追回培养费并给予通报批评。
五、注意事项
(一)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的“本人拟修何种专业及具体专业方向”一栏时,应明确到三级或四级学科。(如不要笼统填写“外科”,要填写“神经外科”或“泌尿外科”等,其余类推)。
(二)请各市卫生局、省直各医疗单位于10月24日前将《推荐人选一览表》、《北京大学医学部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一并报我厅科教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本文及下列文件、表格可从省卫生厅网站(网址:www.hebwst.gov.cn)“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附件:
1、北京大学医学部可以接收学员的医院
2、北京大学医学部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
3、推荐人选一览表
4、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科骨干培训班简介(略)
5、学科骨干培训班管理规定
6、外语考试须知
7、外语考试准考证
8、免试外语人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1:
北京大学医学部可以接收学员的医院
1、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2、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3、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4、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5、北京大学口腔医院
6、北京积水潭医院
7、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
附件2:
北京大学医学部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
访 问 学 科:
访 问 期 限:
年 月至 年 月
学 者 姓 名:
学者工作单位:
导 师 姓 名:
导师工作单位:
选 送 单 位:
填 表 日 期: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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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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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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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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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资格
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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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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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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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何种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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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熟练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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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大学期间)工作简历
| 起止年月
| 单 位 和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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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论文/科研情况
| 论文/科研课题名称
| 发表期刊名称/来源
| 形式(论著、综述、报告)/资助金额
| 发表时间/资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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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专 业 水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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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具体专业方向
本人拟修何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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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推荐意见
| 专家姓名: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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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送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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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意 见
上级行政部门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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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见
接 收 部 门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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