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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四川电网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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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电炉钙镁磷肥生产用电 0.5465 0.5265 0.5115 0.4965        33        22
氯碱、电炉钢、电炉铁合金、电解铝、电石、黄磷生产用电 0.5545 0.5345 0.5145 0.4945        39        26
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生产用电 0.5384 0.5204 0.5024 0.4844        39        26
中小化肥生产用电 0.3895 0.3695 0.3545 0.3395        33        22
四、农业生产用电0.5601 0.5501 0.5401     
  其中: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0.2451 0.2351 0.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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