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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举办全省交通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培训班的通知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举办全省交通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培训班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路工程招投标活动,定于2月23日举办全省交通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培训班。届时将聘请交通运输部参与起草的有关专家授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各市局主管招标工作的人员2名,省市在建、筹建及已经运营的管理处主管招标的领导及计划科长。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2月23日,河北省高速培训中心(平山县温塘镇)。

  三、各设区市交通局、高管局及有关单位务于2月15日前按附表格式将参加培训班人员名单汇总后报至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中心。

  四、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转发至各有关单位。

  联系人:李金棉 韩拥军

  电 话:0311-83030202-2191

  传 真:0311-83055704

  二O一二年一月八日

  附件:
  参加学习班人员报名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备注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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