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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环办发〔2012〕90号)


各市(州)环保局:

  6月27日20时至28日7时20分,凉山州宁南县境内白鹤滩水电站施工区发生强降雨,引发泥石流,造成巨大损失。灾害发生后,厅党组高度重视,姜晓亭厅长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举一反三,安排开展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和饮用水源地尤其是尾矿库的环境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环境风险隐患;加强日常巡查、监测和应急值守工作,提高预报预警水平,保障信息畅通”。为迅速贯彻落实厅领导批示要求,确保全省环境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做好应急工作准备

  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敏感性,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方案,随时做好人员、物资、车辆、仪器等应急工作准备;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及时与气象、安监、公安、交通、卫生等有关部门沟通信息,加强联动协作,共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对处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隐患排查,严防环境污染事故

  各地要结合近期正在开展的“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和饮用水源地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尤其要加强对尾矿库的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环境风险隐患。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督促、指导风险源单位积极应对由汛期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要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坚决停产整顿。

  三、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应急反应机制

  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要切实提高环境应急监测能力,提升预报预警水平,特别要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居民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监控,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确保快速预警、有效应对。

  四、加强应急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要加强应急值守,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应急通讯畅通。同时,要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的有关要求,及时、准确报告事件信息,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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