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部门配合,加大支持力度
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以规划为引导,以项目为载体,以县(市)区为单位,坚持把烟叶产区基础设施建设与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村道路建设、国土整治、新农村建设等相结合,整合资源,统筹规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烟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电力部门应加大农网建设改造力度,为烟叶烘烤、机井用电配套设施提供便利,并执行优惠电价。
水利部门将基本农田水利建设、人畜饮水、小农水等项目,优先向烟区、烟农安排,并在烟区重点水源性工程项目的立项、论证、规划、设计和建设等方面给予减免收费。
国土部门将土地治理项目向烟区倾斜,统筹规划烟区土地治理工程的立项、论证、规划、设计和建设;烟叶生产烤房群、烘烤工场、育苗大棚按农业生产用地免征各项费用;烟叶站建设用地享受工业用地的优惠政策。
交通部门将烟区通村道路纳入建设维护计划,为烟区机耕路配套项目建设提供免费技术指导。
农业部门建立和完善烟区病虫害预测预报体系,做好烟叶检疫性病虫害的产地检疫和调出检疫,为烟区提供土壤普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争取将烟用机械纳入农机补贴名录,为烟区农机推广提供技术指导和维修服务。规范烟叶生产专业合作社运行管理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开展“十佳烟叶生产专业合作社”创建评选工作。
扶贫部门将扶贫重点村优先安排在烟区,每年从扶贫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烟区新农村建设。
气象部门将烟区气象观测点、防雹炮点纳入气象观测及防雹减灾体系建设,及时向烟区发布天气预报及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民政部门从民政救灾资金中列支一定数额资金,加强对烟农自然灾害救援救济,最大限度降低烟农灾害损失。
(四)落实领导责任,强化目标考核
为加强对我市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烟叶生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事关全市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市政府将烟叶工作纳入对产烟县(市)区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范围,确保目标明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各烟叶种植县(市)区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和机构,进一步明确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协调落实烟叶种植面积、基础设施建设和有关生产技术措施,确保各项扶持政策执行到位,真正把发展烟叶生产作为增加烟区农民收入、加快烟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逐步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参与、分工负责、共同促进的良性发展机制,推动全市烟叶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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