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在全省打击无证行医“暴风”行动的通知
(冀卫监督〔2011〕47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公安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厅卫生监督局: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督管理,有效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保障群众就医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卫生部、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11〕69号)和省卫生厅《全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工作方案》(冀卫监督[2011]29号)要求,决定在全省开展打击无证行医“暴风”行动,现将《河北省打击无证行医“暴风”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附件:
河北省打击无证行医“暴风”行动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省医疗市场监督管理,巩固扩大打击无证行医专项整治成果,通过开展“取缔一批、重罚一批、曝光一批、移交一批”的“暴风”行动,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建立和完善打击无证行医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入推动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净化医疗市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严惩无证行医行为,维护良好的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取缔一批“黑诊所”。各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要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行医资质的游医、假教授、假专家及药店无证坐堂行医,要以城乡结合部、城市近郊的城中村和农村集贸市场为重点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做到取缔到位,确保打击无证行医“暴风”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