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到2015年,市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50%,居民参与率达20%以上。工作分步实施目标如下:2011年开始,结合本地区垃圾的特性和处理方式选择垃圾分类方法并展开调研论证,制定试点工作方案;2012年配备分类收集容器、分类收运设备、设施,初步形成分类收运系统,小范围开展试点工作,修订和制定一系列垃圾分类配套政策法规;初步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作业链,同时大力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垃圾分类收集的参与率;2014年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体系建设,并选择在1-2个城区内大范围开展试点工作;2015年在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体系及配套政策法规,推行更大范围的垃圾分类工作。
(四)到2015年,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
(五)到2015年,完成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模式改革工作。2012年完成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模式改革调研,并提出改革实施方案;2013年开展收费试点工作,2014年完成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模式改革工作,实行“水消费量系数法”,委托供水企业代收城市生活垃圾费“的收费模式,收费率从目前的56%提高到85%以上,收费成本从目前的15-20%降低到5-8%以下;2015年,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实施常态化管理。
三、组织机构
成立南宁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组 长: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市城管局局长
成 员: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南宁日报社、市规划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统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法制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分管领导,市环卫处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市垃圾处理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担任,工作人员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