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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城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南宁市城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各城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南宁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各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各城区人民政府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联络员由各城区人民政府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城区要高度重视改革工作,将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农村学前教育事业专项发展规划,明确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狠抓落实,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协调发展”的农村学前教育格局。市人民政府将把各城区开展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改革工作情况作为对各城区人民政府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的项目。

  (三)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各城区要参照南宁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本地区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解决本地区学前教育,特别是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统筹本地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工作。要切实落实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职能,做到专人负责,分工到位,定期检查,限期完成。

  (四)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我市城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主要举措、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市城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1.南宁市城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改革工作推进路线图

  2.南宁市城区2012-2013年农村幼儿园建设情况一览表(略)

  3.2012-2013年南宁市城区农村幼儿园建设任务安排表(略)

  附件1:
  南宁市城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改革工作推进路线图

  一、2012年
  (一)幼儿园建设
  1.工作内容:新建11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36所农村幼儿园,改扩建3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94所农村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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