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城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2〕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城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南宁市城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推进我市城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为指导,以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工作为重点,以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农村学前教育运行机制改革为动力,改善农村学前教育办园条件,提高乡镇幼儿园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我市各城区农村学前教育的普及化、规范化、均衡化和优质化,逐步形成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村级幼儿园为主体,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的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格局,促进我市城区农村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二、改革目标
(一)总体目标。
结合《南宁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到2013年,使我市城区农村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5%,学前一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4%,力争至少创建5所市级示范幼儿园,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设有村完小的行政村至少有1所幼儿园,在幼儿园及农村学校附设学前班任教的人员均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二)阶段目标。
2012年,在各城区新建11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36所农村幼儿园,改扩建3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94所农村幼儿园,完成30%农村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转岗教师的培训,创建2所市级示范幼儿园,农村学前三年、学前一年教育毛入园率分别达到7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