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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县(区)和开发区投资环境监测调查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县(区)和开发区投资环境监测调查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府办〔2012〕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县(区)和开发区投资环境监测调查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南宁市县(区)和开发区投资环境监测调查实施意见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南宁市各县(区)、开发区的投资环境现状,查找影响各地投资落实和增长的投资软、硬环境因素,为县(区)、开发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宏观决策和完善投资环境政策法规提供可靠依据,从2012年起,在原有仅对市本级层面的投资环境监测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再通过分层抽样扩大样本来实现对全市各县(区)、开发区的投资环境监测调查评价。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南宁市县(区)、开发区投资环境监测调查,客观准确系统地掌握我市各县(区)、开发区投资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各行业的投资状况,为各级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优化投资环境和引导企业投资方向提供参考。调查结果以内部报告形式,每年下半年向市人民政府提供全市及各县(区)、开发区投资环境调查报告和调查数据,向各县(区)、开发区反馈本地投资环境建设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工作方案

  (一)调查范围。南宁市市辖12个县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

  (二)调查主要内容。各类型投资主体和有关部门对当地投资环境的评价和建议以及投资环境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调查对象及样本量。调查的对象为抽样选中的各县(区)、开发区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单位),主要涉及行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批发和零售贸易、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住宿和餐饮业等12大行业门类。监测调查样本量为1000家企业左右。

  (四)调查方法。采取召开样本企业座谈会、企业负责人填写调查问卷表和深入走访企业等调查方法相结合。样本企业的选取采用与样本单位规模成比例的概率(PPS)抽样方法在各县(区)、开发区国民经济12大行业门类中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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