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开展全民发明创造活动的实施意见
(南府发〔2012〕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全民发明创造活动的决定》(桂政发〔2011〕81号)(以下简称《决定》),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出贯彻落实《决定》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加快推动企业成为发明创造的主体,充分发挥驻邕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发明创造中的重要作用,极大调动各类创新人才的发明创造积极性,推动全民发明创造活动蓬勃开展,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南宁,构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实现首府现代化建设新跨越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十二五”时期,企业的发明创造主体地位显著增强,驻邕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发明创造生力军作用有效发挥,全社会发明创造活动极大活跃,各类投资主体对发明创造的投入大幅增加,发明专利大量产出并得到有效运用、保护和管理,在南宁市重点扶持的机械装备与制造、铝加工、生物工程与制药、食品加工、化工、造纸等八大优势产业和重点培育的生物、电子信息、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关键技术领域获得一大批发明专利授权。到2015年末,全市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件以上。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深刻认识开展全民发明创造活动的重大意义
开展全民发明创造活动,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创新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发明专利作为自主创新的重要追求目标和经济核心竞争力的构成要素,其数量和质量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自主创新能力和经济竞争力的重要评价指标。“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综合实力跨上新台阶,但科技支撑能力不强,经济发展方式仍较粗放。开展全民发明创造活动,加强自主创新,大幅增加发明专利拥有量,是提高我市经济科技核心竞争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南宁,实现科学发展、赶超跨越,加快构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实现首府现代化建设新跨越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