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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动用保证金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动用保证金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0]46号)


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动用保证金的请示》(华信保经[2010]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动用缴存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的保证金,人民币1500万元;

  二、你公司在经营存续期内,应始终按照注册资本的5%缴存保证金,并保证保证金缴存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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