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改革创新,激发活力。以改革促动力释放,以创新促活力增强,以竞争促资源盘活,以择优促质量提升,将培训体制机制创新贯穿于培训全过程,推动公务员培训管理方式改进、培训内容体系完善和培训方式方法创新,增强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实现公务员培训工作科学发展。
二、总体目标
5年内,把行政机关公务员普遍轮训一遍,使公务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明显提高,促进发展、推动改革、维护稳定的本领明显提高,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本领明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本领明显提高。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初任培训。
初任培训着重提高新录用公务员的适应能力。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初任培训试行办法》,确保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不少于12天,参训率达到100%。加强政治理论、依法行政、行为规范、机关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等主要内容培训。初任培训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个别职能、专业特殊的机关可自行组织,但须将培训计划及方案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录用机关应根据自身特点及需要,设置专业科目培训课程。不断创新初任培训模式,规范新录用公务员宣誓活动。
(二)加强任职培训。
任职培训着重提高新晋升领导职务公务员胜任领导工作的素质和能力。根据不同职务层次对能力的要求确定相应的培训目标和内容。任职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领导科学、政策法规、廉政建设及所任职务相关业务知识等。任职培训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每年组织2-3期任职培训班。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当年要达到规定的培训时间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要求的,须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规定培训。
(三)深化专门业务培训。
专门业务培训重点提高公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根据履行职责的要求和业务工作发展的需要,拟订专门业务培训计划或方案,明确专门业务培训的内容和标准,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门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各单位每年应设置不少于两门的专门业务培训课程,开展与业务工作相关领域的新思想、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促使公务员成为有知识、懂业务、胜任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四)强化在职培训。
在职培训重在促使公务员更新知识,提高素质。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为基本内容,在全体公务员中大力开展职业道德培训。“十二五”期间,组织实施以“5+X”为模式的主线培训,“5”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每年确定一项重点培训内容。“X”为各部门及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自主确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培训专题。创新培训形式,推行公务员自主选学,采用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手段,提高培训教学和管理信息化水平。根据公务员特点,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提高培训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