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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

  2.2013到2015年为全面实施、初见成效阶段。

  改革试点各项任务和各单项改革全面推进,改革经验在局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广,群众和社会呼声最高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全面缓解。

  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有力、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主体多元、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基本建立;省级政府教育统筹协调、宏观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地方教育法律法规与改革实践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较好衔接;各类教育相关基本标准比较完善;教育投入保障体制基本形成,投入保障水平达到中部地区平均水平以上。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校内部管理机制改革、教育督导评估体制改革、现代学校制度探索取得明显成效,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育综合实力显著提升。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格局初步确立。全省基本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城乡、区域教育差距明显缩小。终身教育平台建设有序推进,终身教育体系框架初现,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健康发展的局面初步形成。

  3.2016到2020年为巩固、完善阶段。

  对前期改革的成功经验进行全面总结,全面推广,研究解决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改革向纵深延伸,推动《教育规划纲要》的全面落实完成。

  到2020年,全面建立完善的、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现代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培养体制和学校制度;教育投入保障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学校办学活力充分迸发,教育教学质量得到保障,教育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全省城乡、区域教育和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初步形成。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将安徽省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领导小组调整更名为安徽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省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省政府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加强对教育体制改革的统筹和领导。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解决改革试点中的具体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由教育厅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省教育、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主动承担相关任务。各市、县政府要按照本意见的精神,认真落实改革措施,积极承担试点任务。鼓励各地、各部门、各校创造性地落实改革任务。

  2.完善配套政策,落实改革措施。省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重点就“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职称和校长职级制改革”,“高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职业教育市级统筹”,“开放大学体系建设”等,分别牵头制定配套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并抓紧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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