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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无锡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二)负责卫生科技及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卫生科技和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点卫生科研项目;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和资格认定等工作;负责卫生系统行业表彰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对外交流合作和卫生援助工作。

  (十三)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全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参保病人的市外转诊管理工作;参与实施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十四)负责拟订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政策、规划和计划;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发动全社会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建设健康城市、各级各类卫生创建和全民健康促进工作。

  (十五)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卫生局设13个内设机构,其中综合处室6个(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室合署办公),单独设置的职能处室7个。

  (一)综合处室

  1.办公室(国际合作处)

  承担部门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保密、督查督办、信访、政务公开、后勤接待、年鉴、编志、行政事务协调和统计工作;牵头组织提案建议办理工作;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协调组织对口支援和南北挂钩工作。

  2.组织人事处

  统一负责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力资源、统战和知识分子工作;拟订医药卫生和食品药品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的培养、选拔(选聘)、监督和管理,承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部门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牵头组织部门内部考核工作;负责专家选拔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医药卫生及食品药品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考评、资格认定等工作;负责表彰工作;负责部门及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境)工作;负责机关群团工作。

  3.宣传教育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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