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负责卫生科技及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卫生科技和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点卫生科研项目;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和资格认定等工作;负责卫生系统行业表彰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对外交流合作和卫生援助工作。
(十三)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全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参保病人的市外转诊管理工作;参与实施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十四)负责拟订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政策、规划和计划;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发动全社会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建设健康城市、各级各类卫生创建和全民健康促进工作。
(十五)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卫生局设13个内设机构,其中综合处室6个(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室合署办公),单独设置的职能处室7个。
(一)综合处室
1.办公室(国际合作处)
承担部门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保密、督查督办、信访、政务公开、后勤接待、年鉴、编志、行政事务协调和统计工作;牵头组织提案建议办理工作;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协调组织对口支援和南北挂钩工作。
2.组织人事处
统一负责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力资源、统战和知识分子工作;拟订医药卫生和食品药品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的培养、选拔(选聘)、监督和管理,承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部门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牵头组织部门内部考核工作;负责专家选拔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医药卫生及食品药品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考评、资格认定等工作;负责表彰工作;负责部门及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境)工作;负责机关群团工作。
3.宣传教育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