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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促进农业现代化工程建设的意见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促进农业现代化工程建设的意见
(连政发〔2012〕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加快农业现代化工程建设步伐,继续保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良好态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苏发〔2012〕1号)及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的意见》(苏政发〔2011〕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促进农业现代化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以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为总抓手,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健全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三大体系”,深入实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三新”工程,大力培育农业科研领军人才、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农村服务型人才、农村管理型人才“五支队伍”,以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引领支撑农业现代化工程建设。

  到2015年,全市建立10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引进、培育20个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团队,培养30名农业科研领军人才,培育10个优质、高产、抗逆的动植物新品种、新品系,集成创新20项重大农业技术。培训2000名农业技术推广骨干,培养12万名持证职业农民。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率超过90%,持证农业劳动力占农业劳动力的比重超过21%,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65%。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和载体建设,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

  1.强化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市、县、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业信息化、农业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六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启动村级规范化农技推广服务示范站点建设,力争3年内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名农技人员。加快构建“有先进服务手段、有优良专业人员、有规模示范基地、有严格责任制度、有稳定财政保障”和“有配套村级服务站点”的“5+1”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设立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公共服务岗位。创新完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体制,鼓励探索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切实提高乡镇农技推广人员待遇水平,落实工资倾斜和绩效工资政策,实现在岗人员与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平均水平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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