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负责掌握农业洪、涝、雹、旱灾害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救灾及恢复生产的措施;负责对抗洪抢险、特大旱情所需社会农业机械设备的组织调集。
市水利局、市水文局:承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防汛抗旱工程的行业管理和市级水毁工程的修复,及时提供雨情、水情、工情和洪水预报,提供全市抗洪抢险、洪水调度、农田排水、引水蓄水、抗旱救灾的措施方案。
聊城黄河河务局:负责辖区内黄河防汛工程的行业管理和安全运行,修复黄河水毁工程,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黄河洪水调度方案及洪水预报,具体组织实施黄河(含北金堤)的防汛抢险队伍的培训演练和防洪抢险,为抗旱引黄、引金提供工程保障,备足备好黄河(含北金堤)抢险物料。
漳卫南运河聊城河务局:负责辖区内卫河、漳卫河防汛工程的行业管理和安全运行,修复卫河、漳卫河水毁工程,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漳卫河洪水调度方案及洪水预报,具体组织实施对卫河、漳卫河防汛抢险队伍的培训演练和防洪抢险,为抗旱引卫蓄水提供水源信息和工程保障,备足备好漳卫河抢险物料。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和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意见下达防汛抗旱经费,并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及救灾工作的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打击破坏、盗窃防汛抗旱设施和物资的不法分子,在汛情紧张时,负责保卫重要机关和重点目标的安全。
市民政局:负责对受到洪涝、风雹、干旱等自然灾害区的群众生活安置和救灾、赈灾工作,负责蓄滞洪区的移民安置。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洪抢险救灾道路的安全畅通,交通运输设备的调集,确保防汛抢险人员和救灾物资的安全运送,及时足量地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计划提供运输车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防汛抢险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的表彰,对失职人员予以处理。负责受灾工矿企业职工的生活安抚、生产自救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各有关行业、部门涉及防洪安全的在建工程的管理,重点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汛期安全监管工作,参与协调重大防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教育局:负责抓好学校防汛和抢险救灾措施的落实,强化学生的防汛抗灾安全教育工作,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减轻学校的财产损失。
市地震局:负责全市汛期地震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向市抗旱防汛指挥部报告地震预报预警情况,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减轻灾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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