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补贴信息公开情况。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各项要求,切实把农民群众的信息知情权、机具自主选择权和价格谈判权落到实处。重点检查公开内容是否完整、公开渠道是否通畅、公开形式是否有效、公开时间是否及时等情况。
(八)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各地要按照《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11]4号)和《
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农[2011]17号)要求,加强补贴政策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补贴政策实施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补贴政策实施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督查、廉政责任书签订等配套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年度监督检查方案制定实施情况,会同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和各类举报投诉查处,对失职渎职、违法违规公职人员行政问责和调查处理,以及对违法违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查处等情况。
(九)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各地要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的检查,主要包括补贴资金的拨付时间、发放程序、补贴对象和机具的真实性与一致性、补贴标准、结算方式、结算进度等。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严厉打击通过暗箱操作、串通合谋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
(十)举报投诉查处情况。各地要加强对农机管理部门设立和公布的补贴投诉电话使用、举报投诉处理等情况的调查,围绕举报投诉登记、调查处理、办理时限、举报人满意度等方面开展检查。各地要结合近年来电话抽查、举报投诉问题和线索,深入开展专项核查。
三、检查安排
结合补贴政策实施绩效考核,分时段采取专项督查、购机户抽查、创新试点评估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视举报投诉情况,分区域、分层级进行查处。
(一)专项督查(4-5月、8-10月)。省农委将在补贴政策实施的关键时期组织成立督导组到各地开展督导检查。各地要在补贴政策实施的关键时期,成立督查组到基层实地了解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督查要采取面上检查和定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了解新情况与核查问题相结合、检查与座谈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对近年来举报投诉多的县(区、县级市)进行案件查处情况回访式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