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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四川省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项目建设的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四川省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项目建设的通知
(川环函〔2012〕561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有关县(市、区)环境保护局:
  四川省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项目建设(以下简称省控系统项目建设)目前已进入实施阶段,为确保项目建设高效有序推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按照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成立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川环办发〔2011〕30号)文件要求,省厅成立省控系统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省控系统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和重大事项决策。省控系统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环境信息中心,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项目建设各项任务,指导、督促各市(州)、县(市、区)项目建设。各市(州)、县(市、区)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实施本级监控中心、数据视频现场端和传输网络的建设、管理、运行工作。同时,市(州)环境保护局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内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省级建设内容
  省环境信息中心牵头负责省级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负责污染源监控基础数据库系统、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GIS空间展现平台、重点企业三维仿真模型展示系统、环保移动信息平台、可视化视频监控平台、污染源在线监控自动报警平台、在线监控运行管理系统等8个应用软件的开发及省、市(州)和县(市、区)软件部署和相关培训工作。同时,指导省控重点污染源数据、视频现场端建设和联网工作。
  (二)市(州)级建设内容
  市(州)环境保护局负责本级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基础软硬件的新建(甘孜州)和扩充(除甘孜州以外的其他20个地市),负责省控重点污染源数据、视频现场端建设和联网工作。同时指导辖区内纳入本期建设范围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开展监控中心和数据、视频现场端建设工作。配合系统应用软件的安装调试工作。尚未购买GIS系统软件的市(州),按照环境保护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下达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预算的通知》(环函[2007]241号)文件中“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项目建设方案”要求,抓紧时间购买GIS系统软件,满足本期建设要求。
  (三)县(市、区)级建设内容
  县(市、区)环境保护局负责本级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基础软硬件的建设,负责辖区内省控重点污染源数据、视频现场端建设和联网工作。配合系统应用软件的安装调试工作。
  三、具体要求
  (一)人员组织要求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和纳入本期建设的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要按照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成立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川环办发〔2011〕30号)文件要求,成立本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确定项目负责人,负责本级项目建设工作。各市(州)环境保护局汇总本辖区项目负责人名单(含纳入本期建设的县(市、区),格式详见附件2),于6月21日之前上报(盖章后扫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省控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二)实施要求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和纳入本期建设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要严格按照《四川省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总体方案》(详见附件1)的要求,落实配套资金,组织开展省控系统项目的基础软硬件建设工作。其中,各市州环境保护局(除甘孜州外)是在原有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基础上扩充本期项目所需要的基础软硬件设施,甘孜州环境保护局和纳入本期建设的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新建本期项目所需要的基础软硬件设施。
  (三)建设时限要求
  各市(州)和纳入本期建设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在9月中旬前完成基础设备设施建设,省厅将在2012年9月30日前统一开展全省数据视频联网联调工作。
  (四)配套资金要求
  目前省级项目补助资金已经拨付到位,各市(州)和纳入本期建设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要按照《四川省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总体方案》中本级监控中心建设预算要求,在省级补助资金外,积极协调本级财政部门尽快落实配套资金,保证整体项目按期实施。
  五、联系方式
  省环境信息中心联系人:张智涛、陈豪、陈龙杰,联系电话:028-86110073,电子邮箱:scshengkong@163.com。

  附件:
  1、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项目建设总体方案
  2、纳入本期建设范围的县(市、区)名单
  3、项目负责人信息表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1:
  四川省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总体方案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背景
  为实现四川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目标,必须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实时监管。目前,四川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只覆盖了国控重点污染源,省控重点污染源尚未纳入自动监控体系。本次项目的建设是以国家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为基础,逐步扩大省控重点污染源监控范围,加强监控能力建设,有力提升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项目目标
  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是污染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促进污染减排取得成效,加强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推动四川省总量减排工作的不断发展。
  具体工作目标如下:
  1、率先构建“省-市-县”三级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预警报警和数据应用,为环境管理服务;
  2、在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基础上,将监控范围扩展到省控重点污染源,保障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和有效削减排污总量;
  3、建立全省统一的环境地理信息平台,实现污染源监控信息在二维和三维地理信息平台上的综合显示;
  4、建设全省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网络,实现污染源监控可视化;
  5、利用移动通信和智能终端技术,提高环保信息移动处置能力;
  6、建立全省监控中心考核体系,使污染源监控的运行维护工作规范化、流程化、自动化;
  7、通过项目的实施,推动全省环境信息工作,为各项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信息技术支持。
  (三)建设原则
  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项目按照 “五个一”(一张网、一套数据、一个平台、一张图、一套标准)的建设原则组织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张网:本项目依托“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环境保护专网,要求各级环保管理部门的各类环境信息必须纳入专网运行,按照网络管理、安全管理的各项规范进行联网运行。
  一套数据:本项目建设基于一套统一的污染源基础数据,各级环境管理部门以此数据为基础开展各项业务应用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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