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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规范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表3:辽宁省“平安工地”建设规范提升年活动考核标准(监理单位)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评分标准

得分

1

活动开展情况(15分)

1、应根据规范提升年活动方案,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组织机构;

未制定监理计划扣5分,无组织机构扣5分;

 

2、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督施工单位活动落实情况。

对施工单位无活动检查记录扣5分。

 

2

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

(10分)

1、应建立本项目监理工作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

未建立责任体系扣4分,无责任追究制度扣3分;

 

2、应落实监理企业领导带班制度。

未实施领导带班制度扣3分。

 

3

安全生产管理

(10分)

1、应健全本项目监理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未建立管理制度扣4分,不健全扣0.5-3分;

 

2、应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不到位的,无监理指令等记录扣3分;

 

3、应严格安全生产费用的审核,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

未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审核扣3分。

 

4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15分)

1、应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未进行检查扣10分;

对存在问题未督促整改扣5分。

 

5

风险评估开展情况(10分)

1、应严格审查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未严格审查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扣5分;

 

2、无风险评估报告,不得签发开工令。

无风险评估报告,签发开工令扣5分。

 

6

安全隐患排查情况(20分)

1、应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未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扣10分;

 

2、应对安全隐患实施逐一销号制度。

未对安全隐患实施逐一销号扣5-10分。

 

7

安全事故应急

(8分)

1、应建立本单位应急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

未建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扣2分;

 

2、配合建设单位审查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方案,监督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未配合建设单位审查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方案扣2分,未监督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扣2分;

 

3、应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未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扣2分。

 

8

达标考核情况

(12分)

1、应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自评结果;

未审查施工单位的自评结果扣6分;

 

2、监督施工单位问题的整改落实。

未监督整改或落实不到位扣1-6分。

 

9

合计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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