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辽宁省“平安工地”建设规范提升年活动考核标准(监理单位)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评分标准
|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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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活动开展情况(15分)
| 1、应根据规范提升年活动方案,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组织机构;
| 未制定监理计划扣5分,无组织机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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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督施工单位活动落实情况。
| 对施工单位无活动检查记录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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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
(10分)
| 1、应建立本项目监理工作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
| 未建立责任体系扣4分,无责任追究制度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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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落实监理企业领导带班制度。
| 未实施领导带班制度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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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生产管理
(10分)
| 1、应健全本项目监理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未建立管理制度扣4分,不健全扣0.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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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不到位的,无监理指令等记录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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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严格安全生产费用的审核,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
| 未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审核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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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15分)
| 1、应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 未进行检查扣10分;
对存在问题未督促整改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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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风险评估开展情况(10分)
| 1、应严格审查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 未严格审查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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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风险评估报告,不得签发开工令。
| 无风险评估报告,签发开工令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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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全隐患排查情况(20分)
| 1、应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 未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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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对安全隐患实施逐一销号制度。
| 未对安全隐患实施逐一销号扣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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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全事故应急
(8分)
| 1、应建立本单位应急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
| 未建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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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配合建设单位审查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方案,监督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 未配合建设单位审查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方案扣2分,未监督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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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 未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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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达标考核情况
(12分)
| 1、应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自评结果;
| 未审查施工单位的自评结果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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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督施工单位问题的整改落实。
| 未监督整改或落实不到位扣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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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合计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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