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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规范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认真开展达标考核,保证规范提升年活动落到实处。结合《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评价办法》的有关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平安工地”规范提升年活动的评价验收工作。依照主管部门组织、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验收、监督单位评价的原则,开展评价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责令进行整改,对未达标的项目要责令停工整顿,并将考核结果列入企业信用评价档案。
  (五)及时总结经验,切实做到“平安工地”建设常态化。各参建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的“挂牌督办、整改销号”机制,努力实现“平安工地”建设的制度化、常态化。同时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平安工地”建设和规范提升年活动的经验总结,使“平安工地”建设的成果,转化为制度化的长期要求,形成长效机制,促进工程建设的长治久安。

  表1:辽宁省“平安工地”建设规范提升年活动考核标准(交通主管部门)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评分标准

得分

1

活动开展情况(20分)

1、应制定本地区、本行业规范提升年活动方案;

未制定活动方案扣10分;

 

2、应确定本地区、本行业典型示范项目;

未确定典型示范项目扣10分;

 

3、应召开本地区、本行业规范提升年活动动员会、现场会等。

未召开动员会、现场会等扣5分。

 

2

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15分)

1、应建立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

未建立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扣10分;

 

2、应建立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

未建立目标管理体系扣5分。

 

3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10分)

1、应按要求对施工、监理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未对施工企业进行绩效考核扣5分;

未对监理企业进行绩效考核扣5分。

 

4

安全生产管理

(10)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

未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扣5分;

 

2、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安全管理工作。

未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扣5分。

 

5

风险评估开展情况(15分)

1、应确定本地区、本行业施工风险评估试点项目、试点工地;

未确定施工风险评估试点项目、试点工地扣5分;

 

2、应对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极高风险的施工作业加强重点督查。

未进行检查扣10分。

 

6

安全事故应急

(15分)

1、应制定本地区、本行业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组织体系、应急单位和各自职责;

未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扣5分,未明确组织体系、应急单位和各自职责扣5分;

 

2、应组织本地区、本行业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未组织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扣5分。

 

7

安全隐患排查情况(5分)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本地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

未按要求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扣5分。

 

8

达标考核情况

(10分)

1、应对本地区、本行业“平安工地”建设情况进行督查评价。

未对本地区、本行业“平安工地”建设情况进行督查评价扣10分。

 

9

合计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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