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月至11月,整治行动办公室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梳理整治行动经验和成果,上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和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按照方案要求的内容,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确保整治工作深入、细致、彻底,达到预期效果,将先进经验和成熟工艺进行认真总结梳理,形成路面整治行动长效机制,并常态化。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省厅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统一领导。整治领导小组成员构成如下:
组 长:张铁民 厅 长
副组长:李雁鹏 副厅长
刘明柱 副厅长
袁广勤 厅总工
成 员:曹文彬 省高速局局长
冯万斌 省公路局局长
刘长辉 厅基建处处长
刘志明 厅副总工
董 磊 省高建局局长
郭向前 省质安局局长
整治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质安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跟踪了解、汇总、通报、上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具体人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郭向前(兼任)
成 员:孙继伟 厅基建处副处长
杨芳国 省质安局副局长
高玉波 省质安局副局长
李 江 省公路局副局长
王振宇 省公路局副局长
王晓明 省高速局副局长
曹继伟 省高建局副局长
喻永华 省质安局高速处处长
张德喜 省质安局公路处处长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整治行动办公室,于2012年5月底将组织机构和实施方案上报至厅整治行动办公室。
(二)全面落实各方责任
1、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发挥主导作用,建立工程建设标准化体系,强力推进精细化、专业化施工。高速公路重点落实拌合站标准化建设,有效应用信息化管控手段,加大质量稽查力度,严惩质量违规行为。普通公路重点监管拌和站材料质量的稳定性,建立“有方案、有措施、有落实”的精细化施工制度,推广使用成熟适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费用,全面均衡提升建设质量水平。
2、施工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全员质量责任意识,实施标准化建设和精细化施工,充分发挥质检体系核心作用。高速公路重点加强集料规格控制,保证改性沥青质量和沥青混合料施工配合比的稳定,采取专业化施工队伍进行桥梁伸缩缝施工。普通公路重点加强原路病害处治,严格控制面层施工温度和基层施工时间,强化基层和水泥混凝土路面养生措施,提高沥青贯入式和水泥混凝土路面工艺控制水平。
3、监理单位。要严格履约、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提高监理人员素质,强化旁站监理人员工作质量,保证监理抽检频率。重点加强材料源头、动稳定度等关键指标和改性剂等外加剂掺量的监控,强化施工工艺控制,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和费用审查,有效发挥现场质量管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