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路面工程建设质量与技术管理要求,结合以往路面施工的经验教训,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路面工程
1、高速公路
(1)路面材料:改性沥青性能指标不稳定、集料单粒级配合格率低;
(2)施工工艺:沥青混合料施工配合比不稳定、改性剂与木质纤维素掺量不足、路面摊铺局部离析;
(3)质量指标:动稳定度指标不合格(或者试验数据不真实)、路面渗水系数不合格;
(4)工程实体:基层裂缝较多,路面排水不畅,桥面局部渗漏水,伸缩缝破损;
(5)质量行为:低温、雨天施工等违规行为。
2、普通公路
(1)路面材料:碎石质量不稳定,矿料级配控制不严格;
(2)施工工艺:拌和设备电子记录的添加量与生产配合比不一致,沥青、矿粉和水泥的添加量不足,原路病害处理不到位,面层施工温度和基层施工时间控制不严格,基层和水泥混凝土路面养生措施不力,层间连结和接缝处理效果不佳,水泥混凝土路面胀缝、缩缝位置不准确、切缝不及时,沥青贯入式路面沥青洒布不均匀、碾压不到位或施工时间滞后等;
(3)工程实体:基层整体性差,封层不稳定,局部面层(包括面层接缝和桥梁伸缩缝)不平顺,面层厚度不均匀,附属配套设施不完善;
(4)市场主体行为:县级以上公路精细化施工、农村公路专业化施工不落实;设计变更不规范。
四、实施步骤
从2012年6月开始至2012年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2012年6月,省厅制定《辽宁省公路路面工程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厅直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或工程项目特点,制定落实具体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面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整治实施。
1、6月至8月,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相关参建单位,按照具体治理措施方案所确定的整治重点,对所在项目的路面工程进行自查自纠,提出整改措施,并将整治成果上报整治行动办公室。各市和厅直有关部门于8月30日前报厅整治行动办公室。
2、7月至9月,厅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项检查,高速公路按项目、普通公路按地区进行综合排名,并视情况适时召开路面工程质量现场会。
第三阶段:跟踪落实。
1、8月至9月整治行动办公室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