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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宣传部、上海市浦东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浦东新区分局等关于开展2012年浦东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宣传部、上海市浦东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浦东新区分局、上海市浦东新区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上海市浦东新区总工会、共青团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2年浦东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新区各委、办、局,各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川沙新镇、祝桥镇,各直属公司: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和《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精神,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总工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今年6月份,浦东新区将与本市、全国继续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新区范围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现将2012年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决策部署,以宣传《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为重点,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着力点,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宣传活动,从而凝聚社会共识,共同促进新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由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宣传部、上海市浦东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安局、上海市浦东新区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上海市浦东新区总工会、共青团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妇女联合会共同主办。浦东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设在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相关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各委、办、局、街道、镇、开发区、直属公司应设立“安全生产月”活动机构并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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