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明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发〔2010〕23号)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以下简称《基本规范》)为依据,以优先适用已制订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为原则(附件一: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标准目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科学管理,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技术操作和防范技能,杜绝“三违”。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专业技术装备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改进现场作业条件。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
(二)目标任务。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在2012年底前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水平,新区其它工贸企业,规模以上(主营业务年销售总额2000万元以上)企业要在2013年底前,规模以下企业要在2015年前实现达标。其中,新区直接监管的工贸企业2013年底前要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水平。
三、要掌握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法
(一)建立创建机构,加强学习培训。各工贸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明确责任人员,成立工作机构,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法规标准,吃透精神,熟悉标准,掌握达标建设的程序和方法,并按照规定安排3名以上知识经验丰富的人员参加自评人员培训,并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为了帮助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监管局将分批次组织企业自评员进行业务培训,届时将提前通知各单位。同时,编写了《浦东新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南》供企业参考使用。
(二)坚持打牢基础,完善规章制度。各工贸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待业特点,对应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不能对应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的,以《基本规范》为标准,从组织机构、安全投入、规章制度、教育培训、装备设施、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以及事故报告、绩效评定等方面,严格对应评定标准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基本规范》要求,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规范为一、二、三级。各工贸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基础条件确定创建的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