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处关于开展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监察队:
市安全监管局于2011年9月28日下发了《关于对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沪安监管监二〔2011〕174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已转发在新区安全生产网上。为迎接市局的专项督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督查时间为:11月7日-12月2日,我区经与市局沟通,督查时间安排在11月下旬。
2、此次督查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即由市局督查组在督查当日从新区小企业信息库中抽取2个街镇或园区,每个被抽取督查的街镇或园区检查5家小企业,检查的5家小企业由街镇或园区自行确定。
3、各单位要对“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评估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的小企业信息进行一次认真的核查,并按核查数据填写《通知》中的评估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1),于11月15日前发到电子邮箱wuqing@pudong.gov.cn,联系确认电话:68541297,13601882243。
4、被督查组抽取的街镇或园区安全生产监察队在督查时,应提交开展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年度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