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青岛市伤害监测分析报告》的通知
各区、市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全面、科学、及时地掌握青岛市居民伤害情况,为制定疾病预防和控制策略提供科学依据,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对2011年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报告的伤害登记情况进行了分析。现将《青岛市2011年伤害监测分析报告》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青岛市2011年伤害监测分析报告
伤害每年导致全球500多万人死亡和更多人的残疾,为大多数国家居民的前5位死亡原因之一,伤害导致的伤残调整寿命年损失占各类疾病总损失的12.4%,是全球面临的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我国每年约有70万-80万人死于各种伤害,占死亡总数的11%,居死因顺位第5位。伤害的高发生率和高致残率消耗着大量的卫生资源,给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了沉重的疾病负担。
伤害监测作为掌握伤害基础性信息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伤害预防与控制的基础。通过监测不仅可以了解伤害的现状、发展趋势,还可以作为实施针对性的防控策略和措施后的效果评估手段,近些年来愈来愈受到各国的普遍重视。青岛市于2006年开始实施伤害监测工作,监测范围、报告质量以及报告率逐年提高,为全市伤害的预防与控制提供了科学依据。现将青岛市2011年伤害监测资料分析报告如下:
一、概况
2011年年末全市人口总数为7663612人,其中男性3826931人,女性3836681人;2011年青岛市统计流动人口合计1874332人。
2011年青岛市伤害监测共报告97346例,伤害发生率为12.70‰,较2010年伤害发生率(11.62‰)有所上升;男性伤害发生率17.24‰,女性伤害发生率8.18‰;本地居民伤害发生率9.70‰,外埠人口伤害发生率12.31‰,本地人口和外埠人口伤害发生率均较2010年有所上升。
二、伤害事件基本情况
(一)人口学特征。
在2011年监测的97346例伤害中,男性65971例,占67.77%,女性31375例,占32.23%,男性明显高于女性。
在受伤人群中,中青年(25-44岁)人群所占比例最高,超过40%,15-59岁年龄组总共占79.77%。
在分布地域上,城市、郊区和农村分别占32.84%、35.21%和31.95%,以城乡结合部的郊区相对较高,农村人口所占比例较2010年略有下降。
在职业上,农牧渔水利生产人员16161例占16.60%;生产设备操作人员13193例占13.55%;家务10495例占10.78%;专业技术人员10511例占10.80%;在校学生9536例占9.80%;商业及服务人员9062例占9.31%;办事人员7485例占7.69%;离退休人员4179例占4.29%;待业3353例占3.44%;学龄前儿童3661例占3.76%;军人254例占0.26%;其它或不详9456例占9.71%。
(二)伤害发生地点。
在97346例伤害中,发生伤害地点居首位是公路/街道28720例占29.50%,其次是家中25776例占26.48%,工业和建筑场所16687例占17.14%,公共居住场所10030例占10.30%,学校与公共场所5852例占6.01%,贸易和服务场所4764例占4.89%;不清楚有2879例占2.96%;农场/农田1325例占1.36%;体育和运动场所1158例占1.19%;其它155例占0.16%。
不同年龄人群伤害发生地点,0-14岁人群以家中、学校与公共场所、公路/街道为主;15-44岁以公路/街道、工业和建筑场所为主;45-64岁以公路/街道、家中、工业建筑场所为主;65岁以上以家中、公路/街道、公共居住场所为主。
(三)伤害发生时间。
伤害发生有明显的季节性,1-4季度分别为20.63%、26.73%、29.47%、23.17%;全年中7-8月份伤害发生率最高,占20.62%,1-2月份发生率相对较低。见图1(略);
一天中伤害发生的时间高峰为上午8-11点,占全部的37.11%,午后14-15点、16-17点伤害发生也较多。见图2(略).
(四)伤害发生的原因。
伤害前6位原因顺位为跌倒/坠落、机动车车祸、钝器伤、刀/锐器伤、动物伤、烧烫伤(分别为29.49%、23.73%、18.46%、14.72%、7.86%、2.14%),动物伤和烧烫伤所占比例较2010年有所上升。
从性别来看,男性和女性前5位伤害原因都为跌倒/坠落、机动车车祸、钝器伤、刀/锐器伤、动物伤。男性钝器伤、刀/锐器伤明显高于女性,女性跌倒/坠落伤、动物伤、烧烫伤和中毒高于男性,其它男女相差不大。见表1.
不同年龄组伤害发生的前三位原因:0-14岁是跌倒/坠落、动物伤、钝器伤;15-24岁是跌倒/坠落、钝器伤、机动车车祸;25-59岁是机动车车祸、跌倒/坠落、钝器伤;60岁以上是跌倒/坠落、机动车车祸、钝器伤。0-14岁和60岁以上受伤人群伤所占比例较大,分别为46.77%和45.52%,其中60岁以上人群跌倒/坠落所占比例较2010年有所下降。见表2.
从城乡区域分布来看,城市主要伤害原因为跌倒/坠落、钝器伤、刀/锐器伤;郊区为跌倒/坠落、刀/锐器伤、钝器伤;农村为机动车车祸、跌倒/坠落、钝器伤。城市跌倒/坠落高于郊区和农村,农村机动车车祸明显高于城市和郊区。见表1.
表1 青岛市2011年不同地区、不同性别伤害原因情况(%)
|
原因
| 男性
| 女性
| 城市
| 郊区
| 农村
| 合计
| 顺位
|
跌倒/坠落
| 27.39
| 33.91
| 35.13
| 31.25
| 21.77
| 29.49
| 1
|
机动车车祸
| 23.92
| 23.33
| 11.35
| 17.77
| 43.03
| 23.73
| 2
|
钝器伤
| 20.82
| 13.50
| 23.24
| 17.90
| 14.16
| 18.46
| 3
|
刀/锐器伤
| 15.60
| 12.85
| 17.01
| 18.15
| 8.58
| 14.72
| 4
|
动物伤
| 6.98
| 9.71
| 5.92
| 10.11
| 7.37
| 7.86
| 5
|
烧烫伤
| 1.96
| 2.54
| 4.34
| 1.03
| 1.12
| 2.14
| 6
|
不清楚
| 1.63
| 1.73
| 0.45
| 2.77
| 1.68
| 1.66
| 7
|
中毒
| 0.59
| 1.22
| 0.48
| 0.39
| 1.56
| 0.79
| 8
|
其它
| 0.74
| 0.76
| 1.67
| 0.37
| 0.20
| 0.74
| 9
|
火器伤
| 0.19
| 0.18
| 0.25
| 0.14
| 0.18
| 0.19
| 10
|
窒息/悬吊
| 0.10
| 0.17
| 0.13
| 0.06
| 0.20
| 0.13
| 11
|
溺水
| 0.08
| 0.06
| 0.02
| 0.07
| 0.14
| 0.07
| 12
|
性侵犯
| 0.01
| 0.03
| 0.02
| 0.00
| 0.03
| 0.02
|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