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增补农村儿童先心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冀卫农基〔2011〕36号)
各市卫生局、省人民医院:
根据《河北省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了做好我省农村儿童先心病救治工作,经省卫生厅研究确定,增补省人民医院为我省儿童先心病介入治疗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增补省人民医院和石家庄市第一医院为我省低年龄(1周岁以内)、低体重(10公斤以下)儿童先心病手术治疗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请以上救治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河北省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尽快组建先心病救治领导小组和救治专家组,组织相关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儿童先天性心脏病4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制定标准化诊疗方案和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质保量完成救治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