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1年“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宣传活动的通知
(冀卫宣〔2011〕5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宣传优秀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先进事迹,由人民网、健康报网主办,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和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支持的“2011年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评选宣传活动将于9至12月在全国开展。按照《卫生部新闻办公室关于支持做好2011年“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宣传活动的函》(卫新宣函〔2011〕36号)要求,我省将在此期间举办2011年河北省“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评选活动,并按要求报送我省参加全国“2011年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评选的候选人名单。为做好此次评选活动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2011年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评选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次活动作为本年度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任务,与“创先争优”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结合起来,认真策划,精心组织,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好这项活动。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挖掘本地区“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人物。
二、推荐候选人要向一线医疗卫生工作者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倾斜,要对入选人物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准确真实。
三、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当地媒体对候选人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做好评选活动的投票动员工作,提高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请各地、各单位按照《2011年全国“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评选活动河北省实施方案》(附件)要求,按时报送本地候选人材料,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视频材料可邮寄光盘。
联系人:省卫生厅政策法规处(卫生宣传处) 杨雅丽
地址:石家庄市合作路42号 河北省卫生厅政策法规处
电话:0311-85989737
传真:0311-85989863
电子邮箱:wstzfc@126.com
附件:1、2011年全国“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评选活动河北省实施方案
2、2011年“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推荐登记表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11年全国“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评选活动河北省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