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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举办全省中医“治未病”暨膏方应用培训班的通知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举办全省中医“治未病”暨膏方应用培训班的通知
(冀中医药〔2011〕63号)


各市卫生局,省中医医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振兴中医药事业的决定》(冀政〔2011〕99号),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方面的优势和作用,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实施,经研究,我局定于10月下旬在沧州召开全省中医“治未病”暨膏方应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治未病”工作经验交流;

  (二)部署全省“治未病”工作;

  (三)中医体质辨识讲座;

  (四)膏方临床应用讲座;

  (五)膏方制备和质量控制讲座;

  (六)现场观摩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治未病”中心。

  二、培训时间

  2011年10月22日,培训一天;10月21日报到。

  三、报到地点

  沧州市阿尔卡迪亚国际酒店,地址:沧州市运河区黄河西路33号,电话:0317-5258888。

  四、培训人员

  (一)各市卫生局中医科(处)负责“治未病”工作人员1人;

  (二)各市级以上公立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主管“治未病”工作副院长、制剂室主任及从事膏方研究的临床业务骨干1人;

  (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地区(名单见附件1)卫生局主管局长;

  (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1)主管院长(负责人);

  (五)各市另选派“治未病”工作基础较好的1所县级中医医院主管院长参会。

  五、其它

  (一)本培训班由省中医药管理局主办,沧州市卫生局、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具体承办。

  (二)本次培训不收培训费,食宿费用自理,并按有关

  规定回单位报销。

  (三)各市要严格控制培训人数,认真组织辖区内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并于10月12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回执(见附件2)统一报沧州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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