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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鄂建文[2011]15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根据省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鄂建办〔2011〕140号)的统一部署,2011年7月到8月,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省已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共有239家,其中甲级36家、乙级138家、暂定级65家。本次检查的内容包括全省招标代理机构(含省外代理企业在我省各地的分支机构)的资格条件、市场行为、工作质量及工作业绩四个方面。7月30日前,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省厅通知要求,组织了本行政区域招标代理机构的自查。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省建管局于8月1日至8月18日组织了3个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收集信息、察看企业办公场所、查对证件资料、查阅项目档案等方式,对全省13个市、州(不含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和神农架林区)的自查工作进行了检查,共计抽查了107家招标代理机构,其中甲级25家、乙级61家、暂定级21家。
  从抽查情况来看,省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下发后,各地住建委均遵照文件要求组织进行了企业自查和行政检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情况报告,宜昌市住建委还对部分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大部分受检企业专职人员能够达到资格等级标准,营业场所、办公条件能够基本满足业务需要,并能在资格允许的范围内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大部分招标代理工作能按法定招标程序和相关管理规定进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企业资格条件已不满足标准要求。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或注册人员数量不满足资格条件要求,人员到岗率较低,专职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社保缴纳和人事档案代理不规范。部分企业不注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所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都是照搬照抄,制度内容明显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个别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少合同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业绩量不足,难以满足资格延续要求。少数招标代理机构与政府部门或有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还存在隶属关系。
  (二)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部分项目报建手续不全,无项目批文或超项目批文规模、无规划许可、无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或批准书不合要求。个别项目招标方式不符合法规要求,邀请招标无批准文件。所抽检的项目招标活动中时有违法违规现象发生,如招标文件发出时间至开标时间不满足20天、评审专家抽取不规范、在资格预审文件中私设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现象较为突出。
  (三)部分企业从业行为不规范。乙级和暂定级招标代理机构超越代理资格承接业务的现象比较突出。项目代理收费偏低,为数不少的代理机构代理收费在规定应收取费用的10%-20%之间,恶意压价竞争现象严重,有的代理机构甚至免费为建设单位代理,转而在收取标底编制费和出售招标文件上做文章。个别代理机构任用非本企业专职人员承接项目运作,特别是异地代理项目尤为突出。项目档案资料收集不及时、不完整,整理归档不规范,逻辑性、可追溯性差。
  (四)项目代理质量不高。部分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的签订不规范,内容不齐全,代理合同签订日期在招标过程之后。招标代理过程中随意划分标段,整合标段。各类程序资料内容不规范,如招标控制价文件无业主签章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签章、评标报告内容填写不完整,甚至缺少评标过程、评委意见等重要内容、招标公告发出日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出时间不符、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与公示时间在同一天等。执业手册填写不规范、不完整,部分企业的执业手册上只是加盖了建设单位和招投标管理部门的印章,既无评价意见也无评价时间。
  (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缺位。部分地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薄弱,特别是对招标代理机构在当地分支机构的设立和管理监管不到位。个别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完全没有履行对招标代理的行业监管职责。
  三、工作要求
  强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管、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本次检查反映出我省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还非常薄弱,整顿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的任务十分紧迫。
  (一)通过本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对湖北成套招标有限公司等9家市场行为规范、项目质量好的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予以通报表扬。对武汉智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注销招标代理资格。对湖北天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28家市场行为不规范、项目质量差的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3)列为重点整改企业。被列为重点整改的企业须在10月1日前,将具体整改资料经当地住建委报省建管局审查。对于其他抽检企业存在的问题,由各地住建委根据检查组反馈意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于9月底前将整改情况报省建管局。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直接清理出招标代理市场,取消代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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