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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通知
(冀卫办〔2011〕25号)


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管道局卫生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厅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全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省卫生厅决定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165次常务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8号)要求及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医疗卫生单位为责任主体,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实际,认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省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0月底。

  三、排查重点

  全面检查病房楼、门诊楼、办公楼、单身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情况,认真排查危险化学品、放射源、高压氧舱、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配电室等物品、设备、设施及各类实验室的管理情况。

  四、方法步骤

  整个排查治理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9月底前)。

  各地、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组织发动,周密安排部署,最大限度地动员各方面的力量,立即投入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中。

  第二阶段,排查治理阶段(10月初至10月底)。

  以各医疗卫生单位为责任主体,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治理活动。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阶段(10月下旬)。

  省卫生厅将组成督查组,分赴全省各地开展督查,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重大隐患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国庆节临近,省第八次党代会即将召开,做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十分重大。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站在讲政治、讲全局的高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和我省的有关部署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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