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健全人员保障机制。各乡镇(街道)可依托安监办、公安派出所,成立24小时值班的镇(处)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服务队;各居(村)民委员会配备1-2名治安消防协管员,成立由保安、巡逻人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各社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确定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组织热心公益事业的居民积极参与消防工作;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公安派出所明确一名所领导分管消防工作,确定一名民警负责辖区日常消防监督管理,警务区确定一名民警,负责警务区日常消防监督管理。
(二)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各县(市、区)要设立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基金,该基金由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主要用于表彰在网格精细化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每年从管理基金中拿出部分资金支持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开展消防工作;各乡镇(街道)消防经费保障由本级财政负责,维持办事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日常消防工作的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以及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等;各社区消防经费由县(市、区)级财政与镇级财政按照1∶2的比例予以保障。
(三)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分级考核奖惩机制,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消防工作进行考核,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对各乡镇(街道)消防工作进行考核,各乡镇(街道)负责对行政村(社区)委员会消防工作进行考核;市公安局负责对各县(市、区)公安局消防工作进行考核,各县(市、区)公安局负责对各派出所消防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市消防支队负责对各消防大队和派出所消防工作进行考核;各消防大队负责对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核结果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全市安全和谐发展大局。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切实把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纳入工作计划,强化领导,细化措施,全面推进,协调发展。
(二)着眼长远,健全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举措常抓不懈,坚持抓眼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在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宣传教育、部门联动、联户联防、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推动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