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资助资金2009年度第二批资助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浦府〔2007〕74号文),现发布浦东新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资助资金2009年度第二批补贴受理的通知。
第一条 资助对象
本次补贴受理对象为经新区认定的26家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及其使用单位,平台认定名单见附件。
第二条 资助条件
注册地、经营地在浦东新区、属于新区税务局直接征管的科技型企事业单位,平台服务提供方需经过新区认定,平台服务使用方需使用平台单位的平台服务内容。
第三条 申请方式及材料要求
本次申报,平台使用单位完成申报材料整理后将材料提交给相对应的平台单位,由平台单位统一上报。
申请采用网上申请和书面材料递交相结合的方式,企业须登录浦东科技网(www.techpudong.gov.cn)在线提交平台资助申请表, 同时将平台资助申请表打印盖章后和其它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受理部门。
1、平台单位(平台服务提供方)的资助申请
(1)平台资助申请表(从www.techpudong.gov.cn下载);
(2)技术服务合同,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3)发票,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关证明材料(需提供服务对象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平台使用单位(平台服务使用方)的资助申请
(1)平台资助申请表(从www.techpudong.gov.cn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验原件);
(3)技术服务合同(验原件);
(4)发票,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有关证明材料。
3、纸质材料装订要求
(1)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
(2)勿使用文件夹装订。
(3)材料装订顺序
申报材料目录;
平台资助申请表;
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平台单位不提供,使用单位必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