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处置突发事故能力提高。制定和完善了《荆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与运输储存等行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组建了市应急救援支队和县市区大队。
5.科技兴安力度加大。对3万吨以下煤矿实行关闭或改建,对经资源整合或关闭后保留下的全市5家煤矿企业煤矿瓦斯监控实现了动态管理;在客运、危化运输车辆和船舶安装了GPS,实现了实时监控。
6.安全生产“四个一”创建成效明显。认真组织开展达标企业和“三个(乡镇、企业、社区)十佳”试点创建活动,以点带面,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全市共建成安全生产达标企业496家,安全十佳乡镇30家,安全十佳企业30家、安全十佳社区30个,在265家企业推行安全诚信承诺制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安全生产意识薄弱,法制观念不强。一些地方和企业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生产的现象依然存在;企业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不惜牺牲员工安全利益;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冒险蛮干的现象时有发生;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有待增强,缺乏良好的安全文化环境。
2.一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未得到认真贯彻,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生产过程安全管理不严格,“三超”、“三违”现象严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差。
3.企业安全投入严重不足,本质安全度不高。高危行业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生产整体水平不高,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得不到有效的推广应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不落实不规范,风险抵押金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滞后;缺少对隐患整改、安全设施、防护用品、安全培训等方面的必要性投入。
4.安全生产支撑体系不健全,保障能力不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较低,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服务效果不明显;教育培训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实际操作考核基地建设有待加强;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救援装备不足,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应急演练未实现制度化。
5.基层监管力量薄弱,执法效能不高。安全监管力量呈现层层递减的“倒金字塔”格局,尤其是现场监管任务繁重的县、乡两级,监管力量十分薄弱,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各级安监机构标准化建设严重滞后,机动性执法、现场监管监察、取证听证、信息处理等各环节的系统配套执法能力不强;监管对象种类繁多、门类齐全、情况复杂、专业性强,但安监部门执法专业人才缺乏,造成安全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执法不到位。
6.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起步较晚,亟待进一步强化。职业病危害范围广,矿山、冶金、化工、纺织、建材等行业存在不同程度职业危害。许多中小企业作业环境条件恶劣,劳动者缺乏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职业危害监管的相关制度尚未建立,工作尚未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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