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快标准化技术机构建设。加大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资源的开发和应用力度,建立完善政府公共基础信息资源兼容互换标准体系,不断强化“法人库”作为政府公共基础信息资源的保障作用。进一步推进组织机构代码标识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领域的开发和利用,抓紧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标识为关键字的实名认证体系,为政府职能部门对经济社会活动实施实名制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各级政府要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实施工业兴市、质量兴市战略的具体工作措施,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质监部门牵头协调、各部门积极配合、标准化中介组织和大专院校科研团体积极参与、企业实施的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坚持企业为主,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力军作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和沟通,定期研究解决推进标准化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实施好本部门、本行业标准化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重要技术标准研制优先纳入科技发展等计划,将重要技术标准的研制成果纳入科技进步奖励序列,将信息标准化资源作为公共基础设施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对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时优先选用。设立标准创新贡献奖,对制(修)订的先进标准、标准化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大力表彰和奖励。
(三)保障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把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标准研制、标准化科研项目、标准化推广活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采用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标准文献资源及信息平台建设、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标准奖励等,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引导、市场化运作为补充、企业自筹为主体的经费筹集和使用机制。根据“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鼓励和引导企业和行业协会积极出资研制技术标准。
(四)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标准化工作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标准化科研队伍建设,积极创造有利于标准化科研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不断加强对标准化工作人员的培训,开展企业标准化培训,普及标准化知识。加大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人才的培养力度。依托行业、企业和专业技术机构,建立各行业的标准化专家库,为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提供技术支撑。